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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制度
| 发布日期:[2008-02-28] 共阅[1686]次 | 为进一步改进我局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增加办事透明度,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局全体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自觉履行政务公开的职责和义务。
第二条 局队各股室负责提供各自公开的相关内容,并向群众做好解释。
第三条 政务公开必须遵循依法、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 各股室负责为本部门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必须将政务公开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必须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到岗、到人,规范运作。
第五条 凡应该公开而没有公开以及公开内容不规范、不标准的,领导小组责成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六条 政务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年终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检查考评,并提出奖惩建议。
第七条 局所属事业单位参照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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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指南 详情》 |
办公地点:商州区移动路城建大厦二楼西(名人街转盘北100米路东)
办公室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行政办负责人:吕晓燕 2313395
计财股负责人:贾幸丽 2313395
开发股负责人:南志彦 2393856
污管股负责人:邵书堂 2393856
生态股负责人:朱 瑞 2393856
宣教股负责人:杨小芸 2393856
综合办负责人:张海芹 2393856
单位Emal:szhb12369@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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