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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环保局政务公开群众评议制度
| 发布日期:[2008-02-28] 共阅[1747]次 |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环保系统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全面推行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将我局的政务公开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将政务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接受群众评议。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打造依法行政、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环保队伍。
二、接受评议的内容
1、改善环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履行职责、改进作风、提高效率的情况。
2、正确对待和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处理行业不正之风以及违法违纪的情况。
3、政务公开事项是否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政务公开事项的内容是否准确、真实,群众对政务公开程度认可的情况。
4、办事程序是否合法、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监督,有无“暗箱操作”行为。
5、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情况;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落实情况;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度情况。
6、工作人员持证上岗、职业用语规范文明、工作态度认真负责、服务热情的情况,有无“生、冷、硬、推托”现象的存在。
7、依法行政情况。重点是执法单位的工作情况,主要包括严格依法行政严把市场准入关,坚持文明管理、以理服人情况,严格执法办案、严格执行罚没标准等情况。
8、执法办案人员在执法监管过程中坚持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情况。
9、由群众评议的其他内容。
三、群众评议的其他方法
1、问卷评议。根据评议的内容,向各界发放征求意见函,对各股室、监察大队工作进行评议。
2、特约监督员评议。聘特约监督员,赋予其对环保局各股室、监察大队工作监督、检查的权利,每年组织召开一至二次监督员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评议。
3、评议卡评议。坚持群众评议工作经常化、长期化,设立群众意见箱,发放评议表。群众可根据评议对象的表现,填写意见和建议投入意见箱,对各股室、监察大队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评议。
4、群众座谈会评议。组织多层次、多方面的群众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5、其他评议方法。
四、对群众评议工作的要求:
1、实施群众评议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群众评议的组织、监督工作。群众评议每年组织一至二次,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向相关股室、单位反馈。
3、各有关股室、单位接到反馈意见和建议后,应立即进行整改,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要做到能马上改的立即改的要拟定整改措施,并做好整改措施执行的督查工作。
4、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职权对评议中提出意见的群众打击报复,违者按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5、限时反馈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采取公告、寄发函件、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在接到评议意见和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反馈。
6、对群众评议工作落实不到位和不按时完成以及不按照要求反馈群众评议意见和建议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本制度由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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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指南 详情》 |
办公地点:商州区移动路城建大厦二楼西(名人街转盘北100米路东)
办公室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行政办负责人:吕晓燕 2313395
计财股负责人:贾幸丽 2313395
开发股负责人:南志彦 2393856
污管股负责人:邵书堂 2393856
生态股负责人:朱 瑞 2393856
宣教股负责人:杨小芸 2393856
综合办负责人:张海芹 2393856
单位Emal:szhb12369@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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