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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类公开事项
| 发布日期:[2007-05-11] 共阅[1814]次 |
执法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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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指南 详情》 |
办公地点:商州区移动路城建大厦二楼西(名人街转盘北100米路东)
办公室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行政办负责人:吕晓燕 2313395
计财股负责人:贾幸丽 2313395
开发股负责人:南志彦 2393856
污管股负责人:邵书堂 2393856
生态股负责人:朱 瑞 2393856
宣教股负责人:杨小芸 2393856
综合办负责人:张海芹 2393856
单位Emal:szhb12369@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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