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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房涛廉政承诺
| 发布日期:[2008-09-04] 共阅[1045]次 |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根据自己分管的工作实际,特作以下廉政承诺:
一、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章》及其它法律法规。
二、坚持原则,依法行政,严以律己,公道正派。
三、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不利用所分管的工作为自己谋取私利。
四、严格执法,公平公正,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
五、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馈赠或其它利益。
六、保护环境,服务群众,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七、严格执行国家环保部门的“六条禁令”以及区纪委有关廉政规定。
以上七条我一定严格遵守,带头执行,并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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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指南 详情》 |
办公地点:商州区移动路城建大厦二楼西(名人街转盘北100米路东)
办公室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行政办负责人:吕晓燕 2313395
计财股负责人:贾幸丽 2313395
开发股负责人:南志彦 2393856
污管股负责人:邵书堂 2393856
生态股负责人:朱 瑞 2393856
宣教股负责人:杨小芸 2393856
综合办负责人:张海芹 2393856
单位Emal:szhb12369@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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