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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 发布日期:[2007-05-11] 共阅[1899]次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适应新形势下构建和谐社会对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根据市环保局《关于开展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区政府对“五五”普法的安排要求,结合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国第六次、全省第八次、商州区第二次环保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环保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着力解决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坚持紧紧围绕我区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行政培训相结合,坚持学法,正确的用法,推进环保部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不断增强企业和公众的环境守法意识,为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目标
通过环境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环保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提高依法管理环境事务和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和公民的环境法律意识和环境法律素质,逐渐增强其环境守法与环境维权意识,推进公众依法参与环境管理公共事务。
三、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和普及对象
(一)主要内容:
1、学习宣传《宪法》、《公务员法》、《监督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相关内容的公共法律。
2、学习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主要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内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条例。
3、学习宣传《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文件精神,学习有关省级人民政府的规章、环境标准、规划等其他方面的环境政策和法规性文件。
(二)普及对象
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包括:各部门、各乡镇(办事处)分管环保的领导、环保兼职干部,各级环保工作人员,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特别是从事对环境有重大影响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广大青少年和城乡居民。
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的原则方法和步骤
(一)环境法制宣传的原则、方法
1、普法工作首先要从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每一个职工做起,特别是领导要带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做到依法行政。通过开培训会、考试、座谈等形式加强法制学习。注重调查研究,总结经验,要充分发挥各类环境案件的典型教育和法制宣传作用,注意用典型引路,并分类指导,给社会提供一个了解、学习、参与环境事务的平台和机制。
2、要在内容和方法上不断创新,努力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接受心理和特点的变化,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绿色文明学校、社区、村庄、机关为宣传载体,使环保法律、法规走进群众生活,走进各个层面。
3、围绕我区环保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坚持环境法制宣传教育为群众服务,为促进环境监督管理服务,为实现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服务。
(二)实施步骤
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12月底以前)
局宣教股根据市局规划和本地的实际,制定五年规划,报局研究决定,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普法宣传活动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至2010年)
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普法的重点,确定环境宣传教育的任务,分层次、有步骤、有重点地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有安排、有任务、有方法、有步骤、有标准,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至2010年)
2008年开展督促检查活动。2010年,由局环境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五、环境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领导。领导干部不仅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而且自身要成为学习法律的表率,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执法。
(二)健全法制工作机制。成立环境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局长刘军忑任组长,副局长刘叩宝、戴洲、房涛为副组长,鱼君琪、南志彦、邵书堂、王朝锋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法制股,杨小芸负责日常办公。
(三)加大环境法制宣传力度。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平台,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栏目,创新网络法制教育形式,设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利用便民服务场所、“12369”热线电话等,为广大人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四)加强各乡镇的宣传工作。各乡镇(办事处)领导要高度重视,将环境保护工作这一基本国策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带头学习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科技知识,做到逢会必讲,让环保法制宣传深入人心。对辖区内的企业、厂矿、学校和村、组干部、村民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优美乡镇、文明生态村、生态小区、绿色学校创建等基础工作,积极推进农村环保小康行动计划的实施。深入开展调研活动,掌握辖区环境状况,以便及时反馈信息,为领导决策奠定基础。
(五)加强法制宣传监督检查。积极与相关部门加强互动、创新监督激励新机制,做到年初有学习培训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对存在问题有整改措施,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00七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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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点:商州区移动路城建大厦二楼西(名人街转盘北100米路东)
办公室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行政办负责人:吕晓燕 2313395
计财股负责人:贾幸丽 2313395
开发股负责人:南志彦 2393856
污管股负责人:邵书堂 2393856
生态股负责人:朱 瑞 239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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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负责人:张海芹 239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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