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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环保六项举措助推“一法两条例”实施
| 发布日期:[2010-07-29] 共阅[30]次 |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陕西省建筑节能条例》,商州区环保局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以加大“一法两条例”学习和宣传力度、认真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等六项举措发展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一是强化培训,为贯彻落实“一法两条例”奠定基础。局领导班子采用局务会、座谈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带头认真学习,并将其列入每年环保执法考试内容,教育重点企业、环保系统干部职工树立节约能源的意识,增强节约能源的自觉性。
二是创新宣传形式,加强“一法两条例”的宣传。一方面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四位一体的宣传载体,通过由分管环保的副区长围绕“低碳减排,绿色生活”主题发表电视讲话、环保局长做客商州广播电台行风热线栏目、在《商州科技大蓬车栏目》中向社会各界宣传低碳经济、低碳生活理念等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全区环委会成员单位开展环保一条街道宣传活动,环保“四进”活动,制做5000个环保购物袋在北新街、超市、社区免费发放活动,开展“寻找中华绿色小记者博文”大赛活动,中衡杯“情注环保 绿绘三秦”书画摄影大赛作品的征集等实践活动,进一步带动身边的人养成低碳生活的良好习惯。
三是抓项目环评前置审批关,严格做到“六个一律不批”。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积极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建设项目开展通“绿色通道”,兑现环评七项承诺,同时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六个一律不批”,从源头上堵绝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准入。
四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在商山水泥公司推行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年回收利用其他企业生产废渣4万余吨、回收水泥粉尘400余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45.5吨;督促商洛天祥植化公司投资70余万元治理皂素废水,实现了洗姜废水的循环利用和皂素废水达标排放,年节水3.5万吨、节电3000度、节煤90吨、减少排放化学需氧量110吨。
五是开展循环经济示范点工作。帮助4家化工企业,2家选矿企业发展循环经济,通过对生产车间有关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升级等,年共节约用水约29万吨,节电6万度,节煤248吨,削减二氧化硫15吨。
六是严格环境执法,严查“两高一资”企业。从贯彻“一法两条例”入手,先后开展了建设项目“环评 ”“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两高一资”企业、涉重金属行业企业、西商高速路建设、砖瓦行业等环保专项整治活动八次,出动执法人员400多人次,查出环境违法行为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11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家,依法关闭企业1家,有力的打击了违法企业,增强了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环保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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